購買金銀首飾謹防“缺斤短兩”(2005-02-23)
發布時間(jiān):2007-12-04
作者:
來源:魯(lǔ)中晨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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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銀首飾一直以來都是消費者所青睞的(de)節日消(xiāo)費商品,為了防止不法商家在金銀首飾計量上坑害消費者,淄博市質監部(bù)門已在目前市場上合格的金銀首飾稱重器具上全部加貼了合格標誌,消費者在購買時(shí)要仔細察看。
據有關負責人介紹(shào),根據2004年(nián)12月1日(rì)正式實施的《零售商品稱(chēng)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》規定:100克以下的金飾品負偏差不允許超過0.01克,銀飾品負偏差不允許超過0.1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