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聯邦稅務總局副局長巴雷托近(jìn)日表示,如果(guǒ)發現進口商品有低報價行為,巴西聯邦稅務總局將在商品數量的基礎上計征進口稅,即用從量稅取代從價稅(shuì)。從量稅的計征辦法分個案處理,可(kě)以按單位重量、體積和(hé)數量等方式計算。
具體商品主要(yào)涉及鞋類、塑料製品、飲料、橡膠、紡織服裝、玩具、家具、工具、鍾表裝置、光學儀器、醫用照(zhào)相設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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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0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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